三百塊月租的兇宅,我活過了第七天
現(xiàn)代言情《三百塊月租的兇宅,我活過了第七天》是大神“小雨初晴喔”的代表作,林默房東是書中的主角。精彩章節(jié)概述:我叫林默,22歲,剛畢業(yè)的專科生,揣著兜里僅剩的三千塊錢,在南城這座鋼筋水泥的城市里,像條喪家之犬一樣找了半個月房子。就在我快要睡橋洞的時候,一則租房信息砸在了我臉上——南城老紡織廠家屬院,6樓頂層,一室一廳,帶獨立廚衛(wèi),月租三百,押一付一。我當(dāng)時第一反應(yīng)是詐騙。南城同地段的老破小,哪怕是隔斷間,月租最少也要一千五。三百塊?連物業(yè)費都不夠。可打電話過去,房東的聲音沙啞又急促,只問我什么時候能簽合同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