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章
暗戀你的第四年
省級獎的人。大二那年,她的作品《小鎮的午后》拿了省級攝影大賽銀獎,頒獎詞寫的是“捕捉日常中詩意的眼睛”。老師說她有一雙能捕捉靈魂的眼睛,同學說她鏡頭里的人有溫度。
只有她自己知道——她想拍的那個靈魂,她從不敢正大光明地拍。她怕被發現。不是怕被拒絕,是怕他問一句:“你拍我干什么?”她答不上來。所以她只拍他不看自己的樣子。一百張照片,沒有一張對視。
但今天,看著第一百張照片,她忽然覺得不甘心。畢業在即,如果再不認識他,他就要變成一個連名字都不知道的人,永遠存在于某個名為“大學”的文件夾里。
她做了一件事:把“不要刪”文件夾全部備份到新硬盤,然后制定了一條新規則——以后只在公共場合拍,只在他不看她的時候拍,永遠不做任何讓他感到被冒犯的事。
然后繼續拍。
第二章 黑皮速寫本
同一時間,設計學院畫室。
陸時晏坐在靠里的位置,面前攤著那本從不示人的黑皮速寫本。
他剛畫完一幅新作:女孩坐在圖書館窗邊,低頭調相機參數,額前碎發落下來擋住半張臉。他用鉛筆輕輕勾出碎發的紋理,然后在右下角標注日期和地點:9月5日,圖書館三樓南側。
畫了四年,他畫過她看書、發呆、走路、吃東西,唯獨沒有畫過她笑——不是不想畫,是他從來不敢在她笑的時候靠近。
他的室友兼合伙人陳嶼走過來,眼尖地瞟到速寫本一角:“又是她?你到底打算什么時候說話?”
陸時晏合上本子,淡淡說了句:“畫完再說。”
陳嶼翻了個白眼:“你畫了四年還沒畫完?”
陸時晏沒回答。他心想:不是畫沒畫完。是他怕畫完,她就不在他生活里了。
這不是他第一次偷畫別人。
初中那年,他畫了暗戀女生的素描,被同桌翻出來在全班傳閱。那個女生當著所有人的面把畫撕了,說“好惡心”。他把碎片一片片撿起來,夾在書里,從此只畫“能畫的東西”——風景、靜物、作業、商稿。
直到大學。直到大一下學期,在圖書館看到那個女孩。
她坐在靠窗的位置,低頭翻一本攝影集,手指在某一頁停很久,然后拿起脖子上掛的相機對著窗外拍一張。逆光里,她的側臉輪廓被勾出一道柔和的邊線。
他站在書架后面,鬼使神差地掏出了速寫本。
畫完第一幅之后,他在右下角寫了一行字:“三樓南側,靠窗第三排。”然后告訴自己:只是一個長期素描練習。僅此而已。
但第二天,他又去了。
**天,他發現她每天都在同一個時間出現在同一個位置。
他摸清了她的習慣:她總是坐靠窗第三排,固定位置,固定時間。她拍照的時候會微微瞇起左眼,右眼睜得很大——那個表情有點丑,但很生動。他試著畫下來,撕了三版,**版才滿意。
后來他發現她也在食堂二樓吃飯,時間和他差不多。他開始刻意把用餐時間調整得和她一致——但他從不敢坐太近,永遠隔了三四張桌子。他吃飯的時候會假裝看手機,其實在用余光掃她的方向。有一次她挑香菜挑了整整五分鐘,他就畫了五分鐘。那天的速寫右下角寫了一行小字:“她不喜歡吃香菜。”
大三那年,他的一組“城市褶皺”系列插畫拿了國際青年插畫獎。那是他第一次在設計學院以外的地方被認可。幾個出版社找他出版繪本,他都婉拒了——不是不想出,是心里有一個還沒完成的系列。那個系列的主角還沒畫完。
大四上學期,他和陳嶼還有另一個合伙人一起注冊了“時·間設計”。公司名字是他起的——“時”是時間的時,“間”是空間的間。陳嶼問他什么意思,他說:“我希望我的設計能經得起時間,也能裝得下空間。”
實際上還有一個意思他沒說——時間和空間之間,總得留點位置給一個人。
這天下午,他和陳嶼去了創業園,簽下工作室第一間辦公室的租賃合同——20平米,月租八百,窗外能看見一棵銀杏樹。
簽完合同,陳嶼在規劃辦公桌怎么擺。陸時晏站在窗前看那棵銀杏樹,忽然說:“等葉子黃了,也許可以請她來看看。”
陳嶼愣了一下:“請誰?”
陸時晏沒回答。
他低頭看了一眼手機屏保——那是一張從遠處拍的照片,女孩在圖書館靠窗的位置,逆光。他**的。四年來,他手機里關于她的照片,只有這一張。
不是不想多拍。是他覺得,用畫筆記錄,比用鏡頭更鄭重。
鏡頭太快了,一秒就能定格。但
只有她自己知道——她想拍的那個靈魂,她從不敢正大光明地拍。她怕被發現。不是怕被拒絕,是怕他問一句:“你拍我干什么?”她答不上來。所以她只拍他不看自己的樣子。一百張照片,沒有一張對視。
但今天,看著第一百張照片,她忽然覺得不甘心。畢業在即,如果再不認識他,他就要變成一個連名字都不知道的人,永遠存在于某個名為“大學”的文件夾里。
她做了一件事:把“不要刪”文件夾全部備份到新硬盤,然后制定了一條新規則——以后只在公共場合拍,只在他不看她的時候拍,永遠不做任何讓他感到被冒犯的事。
然后繼續拍。
第二章 黑皮速寫本
同一時間,設計學院畫室。
陸時晏坐在靠里的位置,面前攤著那本從不示人的黑皮速寫本。
他剛畫完一幅新作:女孩坐在圖書館窗邊,低頭調相機參數,額前碎發落下來擋住半張臉。他用鉛筆輕輕勾出碎發的紋理,然后在右下角標注日期和地點:9月5日,圖書館三樓南側。
畫了四年,他畫過她看書、發呆、走路、吃東西,唯獨沒有畫過她笑——不是不想畫,是他從來不敢在她笑的時候靠近。
他的室友兼合伙人陳嶼走過來,眼尖地瞟到速寫本一角:“又是她?你到底打算什么時候說話?”
陸時晏合上本子,淡淡說了句:“畫完再說。”
陳嶼翻了個白眼:“你畫了四年還沒畫完?”
陸時晏沒回答。他心想:不是畫沒畫完。是他怕畫完,她就不在他生活里了。
這不是他第一次偷畫別人。
初中那年,他畫了暗戀女生的素描,被同桌翻出來在全班傳閱。那個女生當著所有人的面把畫撕了,說“好惡心”。他把碎片一片片撿起來,夾在書里,從此只畫“能畫的東西”——風景、靜物、作業、商稿。
直到大學。直到大一下學期,在圖書館看到那個女孩。
她坐在靠窗的位置,低頭翻一本攝影集,手指在某一頁停很久,然后拿起脖子上掛的相機對著窗外拍一張。逆光里,她的側臉輪廓被勾出一道柔和的邊線。
他站在書架后面,鬼使神差地掏出了速寫本。
畫完第一幅之后,他在右下角寫了一行字:“三樓南側,靠窗第三排。”然后告訴自己:只是一個長期素描練習。僅此而已。
但第二天,他又去了。
**天,他發現她每天都在同一個時間出現在同一個位置。
他摸清了她的習慣:她總是坐靠窗第三排,固定位置,固定時間。她拍照的時候會微微瞇起左眼,右眼睜得很大——那個表情有點丑,但很生動。他試著畫下來,撕了三版,**版才滿意。
后來他發現她也在食堂二樓吃飯,時間和他差不多。他開始刻意把用餐時間調整得和她一致——但他從不敢坐太近,永遠隔了三四張桌子。他吃飯的時候會假裝看手機,其實在用余光掃她的方向。有一次她挑香菜挑了整整五分鐘,他就畫了五分鐘。那天的速寫右下角寫了一行小字:“她不喜歡吃香菜。”
大三那年,他的一組“城市褶皺”系列插畫拿了國際青年插畫獎。那是他第一次在設計學院以外的地方被認可。幾個出版社找他出版繪本,他都婉拒了——不是不想出,是心里有一個還沒完成的系列。那個系列的主角還沒畫完。
大四上學期,他和陳嶼還有另一個合伙人一起注冊了“時·間設計”。公司名字是他起的——“時”是時間的時,“間”是空間的間。陳嶼問他什么意思,他說:“我希望我的設計能經得起時間,也能裝得下空間。”
實際上還有一個意思他沒說——時間和空間之間,總得留點位置給一個人。
這天下午,他和陳嶼去了創業園,簽下工作室第一間辦公室的租賃合同——20平米,月租八百,窗外能看見一棵銀杏樹。
簽完合同,陳嶼在規劃辦公桌怎么擺。陸時晏站在窗前看那棵銀杏樹,忽然說:“等葉子黃了,也許可以請她來看看。”
陳嶼愣了一下:“請誰?”
陸時晏沒回答。
他低頭看了一眼手機屏保——那是一張從遠處拍的照片,女孩在圖書館靠窗的位置,逆光。他**的。四年來,他手機里關于她的照片,只有這一張。
不是不想多拍。是他覺得,用畫筆記錄,比用鏡頭更鄭重。
鏡頭太快了,一秒就能定格。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