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章
丈夫AI偽簽賣房,我在公證處等他
本人許知夏從未授權任何人出售云庭花園3棟1602房產(chǎn)。
任何涉及該房產(chǎn)處分的電子簽名、視頻委托、紙質(zhì)授權,非本人現(xiàn)場簽署均不予認可。
我把流水單疊好,放進藍色文件袋。
袋子封面寫著:
AI偽簽賣房證據(jù)
然后給律師陸嘉禾發(fā)消息。
他動手了。
陸嘉禾很快回:
明天公證處見。
我看著窗外,忽然很平靜。
陳亦舟以為我還在等他回家解釋。
他不知道,我已經(jīng)在公證處等他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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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套房子,是我爸媽給我的底氣。
結婚前,陳亦舟帶我看房。
他說:
“知夏,我們得有個自己的家。”
那時候,我信他。
云庭花園不算豪宅,但位置好,學區(qū)好,離我公司也近。
我第一次走進1602,陽臺朝南,客廳有一整面落地窗。
下午四點的陽光照進來,落在毛坯地上,明晃晃一片。
我站在陽臺說:
“這里以后可以放一張小桌子。”
“周末喝咖啡。”
陳亦舟從身后抱住我。
“好。”
“以后這里就是我們家。”
我們看中那套房時,房價已經(jīng)漲了。
總價四百二十萬。
首付一百六十萬。
陳家拿不出來。
婆婆姚春梅說得很直白。
“我們家不是不給。”
“是亦舟爸爸走得早,我一個女人拉扯兩個孩子,不容易。”
“再說,房子以后你們住,寫誰名字不都一樣?”
我爸聽完,臉色不太好。
我媽私下問我:
“知夏,你想好了?”
我說:
“想好了。”
她沉默很久,最后說:
“爸媽能幫你,但錢要寫清楚。”
那時我還覺得她太現(xiàn)實。
我說:
“媽,我們都要結婚了,不用算這么細。”
她看著我。
“不是怕你們不好。”
“是怕以后有人裝不知道。”
最后,首付一百六十萬。
我爸媽轉了九十萬。
轉賬備注寫:
贈與女兒許知夏個人購房出資
我婚前存款出了四十萬。
陳亦舟出了三十萬。
房本寫了我們兩個人名字。
貸款兩百六十萬。
婚后共同還。